親子鑒定的事項中三聯體和二聯體指什么?
在做親子鑒定的時候,有一個鑒定事項本次檢測三聯體和二聯供委托人選擇的,根據委托委托的實際情況來選擇。父親和母親都參與的父母子三人的親子鑒定是三聯體親子鑒定,父子或母子兩人的親子鑒定稱為二聯體親子鑒定。
親子鑒定遵循的孟德爾遺傳學原理:子女的基因型一半來自母親,另一半來自父親。人是二倍體生物,因此,在對來源于人的樣本進行DNA檢測的時候,所檢測位點,每一個位點都有有兩個數字,相同的是純合子,不同的是雜合子。在對大人和孩子的樣本DNA檢測得到的兩組數據比對的時候,大于三個以上位點不符合遺傳規律的,則不支持兩者存在親子關系,所有位點都符合遺傳規律的,則支持兩者存在親子關系。三個以及三個以下不符合遺傳規律的,則需要增加檢測位點進行判定。
從判定親子關系的技術標準上,當二聯體親子鑒定不達不到支持是存在親子關系的標準時,需要增加檢測。需要增加檢測的方案有兩種,一是大人和小孩由常規的21位點的檢測,增加檢測到40個基因座位點;二是增加檢測父母親另外未參與方的樣本,做父母子三聯體親子鑒定。兩者都方案都可以使得檢測的標準提高,以達到滿足給出鑒定意見的標準。
從司法親子鑒定的效力上,很多司法親子鑒定被要求做父母子三方都參與的三聯體親子鑒定。父親和母親雙方同時參與,相當于兩者都同意了本次司法鑒定委托的方來解決問題。也體現了父權和母權的平等權利,避免了一方未參與導致的否定單方的二聯體親子鑒定的情況發生。